2023年08月23日,咸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编制完成《咸宁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布稿。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核心,旨在解决“空间治理难、空间保障难、规划调整难、政策集成难四大痛点、难点问题。利用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平台,释放“指标红利、规划调整红利、开发利用红利、资本资金利用红利”。统筹夯实基础和增强后劲,统筹国土保护开发与创新发展,统筹先行示范与全面推进,踔厉奋发,精进笃行,奋力开创具有咸宁特色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新局面,形成“5+18+N”的专项规划整治体系。
《咸宁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是为系统解决空间治理难、空间保障难、规划调整难、政策集成难等核心问题而编制的市级统筹规划。该规划立足国家释放指标、规划调整、开发利用、资本资金利用四大红利的要求,结合咸宁已有工作基础,通过摸清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修复理论潜力,构建起“5+18+N”的专项规划整治体系。规划划定五大整治分区,谋划了涵盖生态修复、城郊融合、产业园区、农文旅融合等十八项整治工程,并创新建立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项目评价体系、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以及项目退出机制,旨在全面优化三生空间、大幅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并推动社会经济显著发展。
规划旨在落实国家要求,系统破解国土空间治理、保障、规划调整及政策集成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通过全域整治平台,释放多重政策红利,统筹已有工作基础,为咸宁市未来发展提供空间支撑。
规划构建了“5+18+N”的整治体系,即划定五大整治分区,部署十八项重点整治工程,并谋划生成若干具体整治项目。工程类型覆盖生态修复、城郊融合、产业园区、农文旅融合及流域综合整治等多个领域。
为保障规划落地,咸宁市积极创新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制定分类项目评价体系,出台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实行全过程、全链条、全封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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