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2部分:通用要求》DB4501/T0011.2-2023,自2023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网络通信系统、子系统、外场设备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配置和安装的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南宁市下属县(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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