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9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沿海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源调查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沿海危险化学品风险源调查对象与范围、调查内容与方法、成果与归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沿海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源调查工作,不包括油品和放射性物质的泄漏风险源。
本规范旨在建立统一的沿海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源调查技术体系,适用于我国沿海(不含油品与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储运、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场所。规范明确了调查范围为海岸线向陆及向海各延伸10km,入海河流上溯20km内两侧10km区域。调查对象涵盖企业、园区及专用港口码头三类固定风险源,以资料收集为主、现场补充调查为辅。核心内容包括风险源基本信息与危险化学品信息的标准化采集,以及地理信息数据与历史泄漏事件的收集,最终通过编制数据表、数据集及分布图形成规范化的调查成果,并严格履行验收与归档程序。
规范系统划定了多维空间边界:沿海陆域与海域分别以海岸线为基准向外延伸10km;针对入海河流通道,调查范围覆盖自河口向上游延伸20km,并涵盖河道两侧各10km的带状区域,以确保空间覆盖的完整性。
将调查对象划分为沿海危险化学品企业、园区及专用港口码头三大类。针对每类对象,制定了差异化的信息采集重点,包括主体基本信息(名称、坐标、距海距离等)与危险化学品详细属性(名称、CAS号、储存方式、年周转量及日常储量等),并配套开发了标准化调查表单。
基础资料收集被赋予重要地位,明确要求获取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优于1m及5m分辨率的遥感影像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同时,系统性收集历史上危险化学品泄漏入海事件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影响程度记录,为风险分级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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