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美丽乡村绿化管护技术规范》DB1302/T573-2023,自2023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美丽乡村绿化管护的通用技术要求、环村绿化管护、庭院绿化管护、街巷绿化管护、隙地绿化管护、河渠坑塘绿化管护。本文件适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绿化管护。
本规范围绕美丽乡村绿化管护的全周期技术需求,系统规定了灌溉排水、施肥、松土除草、整形修剪、更新调整、病虫害防治及灾害防护等基础操作要领,并将管护措施细化落地到环村、庭院、街巷、隙地、河渠坑塘等五大具体空间场景中。全文以实用为导向,强调适时适地、因树制宜的精细化养护理念,对不同功能区域的绿化植物提出了差异化管护要求,同时配套提供了工作方法与病虫害防治的资料性附录,为基层管护人员提供了可对照执行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从植物生长基本需求出发,明确浇水须一次性浇透、不旱不浇,夏季灌溉宜安排在早晚时段,并提前做好排水措施以防涝害。施肥以腐熟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在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季视需要进行追肥或叶面喷肥,同时对观花观果类树种适当增施磷钾肥。整形修剪针对乔木、灌木、绿篱、草坪及藤本植物分别提出操作要点,强调剪口消毒保护、剪除徒长枝和病虫枝,行道树须与架空电线等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针对乡村多样化的绿化空间,规范分别给出管护侧重。环村生态景观林采取粗放式轻修剪,古树名木按既有专项规范执行;庭院内孤植树以自然树形为主,果蔬类植物宜采用园艺化管理;街巷绿化注重保障行车视线和人车安全,同路段树种枝下高度力求一致,并及时修剪影响路灯、信号灯及居民采光的枝条;隙地绿化管护方式与环村绿地衔接;河渠坑塘沿岸要控制水生植物景观范围,混合栽植时确保主栽植物生长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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