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绿化技术规范》DB3711/T128-2023,自2023年08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绿化植物选择、绿化分区、绿化技术和后期管护等。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市范围内的非煤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绿化。
本规范立足日照市非煤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际,系统规定了从植物选择、绿化分区到施工技术与后期管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将修复区域科学划分为边坡绿化和底盘绿化两大类型,并针对岩质边坡、土质边坡及底盘等不同立地条件提出了差异化的绿化策略与整地标准。在技术实施层面,本规范明确了最佳绿化时间、种植密度、苗木质量规格以及覆土厚度等关键参数,同时列出资料性附录,提供可选植物参考表和绿化示意图,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绿化工作提供了一套完整、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强调以本地生态适应性强、抗逆性好的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藤、草合理配置,营造结构稳定的混交林。在空间布局上,将矿山修复区划分为边坡与底盘两类:岩质边坡依托平台种植藤本植物实现上爬下挂或采用挂网喷播,土质边坡以灌木和草本固土护坡,底盘则采用高大乔木与常绿、落叶树种及灌木由内向外分层配置,形成立体生态屏障。
本规范要求生产矿山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留设安全平台,历史遗留矿山高陡边坡须通过退台削坡形成稳定坡体,并明确规定了岩质和土质边坡的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控制指标。覆土环节依据修复方向设定差异化厚度标准,林地不低于60厘米,草地不低于30厘米。绿化施工涵盖植苗与播种两类方法,分别适用于不同苗木形态和立地条件。
本规范确立了一般2至3年的管护期限,并构建了涵盖封禁保护、浇水排涝、科学施肥、补植补种及病虫害防治的综合管护体系。特别强调植苗后立即浇透水,施肥期以春季氮肥、秋季磷钾肥为主,病虫害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确保修复成效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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