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汕头市为响应“健康中国”与“健康广东”战略、匹配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而编制的医疗卫生设施专项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本规划以打造“国家健康城市、广东医疗副中心、粤东区域医疗高地”为目标,立足全市域六区一县,系统谋划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规模、层级与空间布局。通过设定近远期千人床位、执业医师、注册护士等具体配置标准,本规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构建起体系完善、分级诊疗、防治结合、医养融合的服务体系,并划定战略留白用地以备应急之需。
目标战略与配置标准
本规划确立了“国家健康示范城市、广东医疗副中心、粤东区域医疗高地、健康汕头”四大愿景,提出2025年基本建成高水平医院集群和城乡15至30分钟医疗服务圈,2035年全面建成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设施体系。配置方面,至203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5张,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达3.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5.5人,医护比优化至1:1.4,并明确了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千人床位指标与机构设置原则。
总体空间布局要点
本规划构建“一高两翼、五主四副、多支点”的网络化空间结构:依托金平、龙湖、濠江三区打造粤东医疗高地核心,西翼潮阳潮南与东翼澄海南澳形成特色发展区,并设立濠江、澄海等五个主中心及谷饶、两英等四个副中心,辅以多个乡镇与大健康产业节点。同时,本规划采用保留优化、升级扩建、异地重建及新建预留等差异化布局模式,确保存量设施提升与增量设施落地。
分类设施规划指引
本规划对各类设施提出针对性布局指引:医院规划达164处,大力补充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儿科、精神卫生等专科医院资源,并预留医养结合机构用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重点推进市级疾控中心高水平建设和区县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街道及人口配置、每个乡镇至少设一所卫生院,筑牢分级诊疗网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