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规程》DB23/T3560-2023,自2023年10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修订后规定了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的基本规定、场地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房屋、框架结构房屋、既有房屋场地与地基和基础抗震加固、既有砌体结构房屋抗震加固、既有木结构房屋抗震加固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地区,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层数为一、二层的农村民用砌体结构和框架结构房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以及既有农村民用砌体结构和木结构房屋的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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