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落叶松人工林近自然经营技术规程》DB23/T3990-2026,自2026年05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落叶松人工林近自然经营的目标和原则、林木分级、龄组分级、经营措施、作业区调查及技术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南部、小兴安岭、完达山、老爷岭、张广才岭落叶松人工林的近自然经营。
本规程立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南部、小兴安岭、完达山、老爷岭及张广才岭等区域,系统规定了落叶松人工林近自然经营的技术要求。本规程以顺应自然规律为核心,旨在将结构单一的人工纯林逐步培育为生物多样性丰富、稳定健康的异龄复层针阔混交林。全文围绕经营目标与原则、林木和龄组分级、各林龄阶段经营措施、作业区调查及技术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展开,明确了从幼龄林至过熟林全周期的差异化抚育策略,突出“留优去劣、留大砍小、留壮采弱、间密留稀”的基本准则,最终目标是重塑以落叶松、红松、蒙古栎、云杉、水曲柳、胡桃楸等乡土树种为主的混交林分,并确立针叶树占比约六成的理想结构。
本规程明确经营目标是解决落叶松人工纯林造成的地力衰退、病虫害高发及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通过模拟自然进程,加速森林正向演替,最终形成以多种乡土树种为建群种的复层异龄针阔混交林,使红松、落叶松、云杉的合计占比达到60%左右。经营全程遵循“留优去劣、留大砍小、留壮采弱、间密留稀”的基本原则,要求在不同发育阶段做出精准判断。
依据龄组划分,本规程对各阶段提出了针对性干预措施。幼龄林阶段注重目的树种培育与修枝抚育;中龄林阶段通过透光伐调整林木竞争关系;近熟林阶段开始择伐利用并为保留木及珍贵幼苗创造生长空间;成熟林阶段强化林窗更新与结构优化;过熟林阶段则以渐伐为主,充分保护天然下种更新的珍贵物种幼苗与幼树,逐步实现林分的正向演替。
为保障经营措施的科学性与可追溯性,本规程要求在作业区设置面积在0.06公顷至0.1公顷之间的实验样地和对照样地各不少于3块,详尽调查树种组成、胸径、树高、冠幅、分枝高、林木活力及干形质量等指标。同时需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系统记录林木分级、龄组评定、各项经营措施的实施过程及样地调查数据,为动态监测和长期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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