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DB37/T2722-2023,自2023年09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等级划分与标志、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和条件、等级评定等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等级划分与评定。社区养老服务站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山东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及评定程序等要求。本规范将日间照料中心的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层次,等级越高代表服务品质与设施完善程度越高,等级标志采用五角星图案,有效期三年并实行动态复核管理。本规范从服务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项目、服务管理及服务成效六个维度构建了总分1000分的量化评定体系,并明确了自愿申请、全面客观、质量为重、动态管理的评定原则,旨在引导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运营、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本规范将日间照料中心分为三个等级,各级别在建筑面积、服务项目、休息位或床位数量及人员配置上设有明确准入门槛。
本规范建立了标准化的评定方法,评定总分为1000分,其中服务项目占据最高分值300分,设施设备与服务成效各占200分,服务场所、人员配备、服务管理各占100分。评定程序遵循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查看、评定打分、社会公示及结果发布六个环节,确保评定过程公开透明。同时,本规范设置了动态退出机制,近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机构不得申请评定,已获等级的机构若运营不善则面临取消或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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