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城、乡镇、村庄三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42/T2067-2023,自2023年08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县城、乡镇、村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包括地址与编码、网络连接、运行感知、算网融合、融合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和公共底座、典型应用和安全与保障。本文件适用于县城、乡镇、村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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