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效率,制定《汕尾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为市城区(含红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品清湖新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审批、实施、修改及监督等活动,适用本细则。各县(市、区)、下属镇街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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