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实现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室内环境,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零碳能源建筑应用,引导建筑和以建筑为主要碳排放的区域逐步实现低碳、近零碳、零碳排放,制定编制完成《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与既有改造的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与区域的设计、建造、运行和判定。
本标准旨在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建立适用于新建与既有改造的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及区域的统一技术体系。本技术标准从设计源头到运行末端进行全链条规范,明确了以降低用能需求、提升能效、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技术路径,并首次引入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作为碳抵消机制。本标准的架构覆盖了建筑降碳设计、区域降碳设计、低碳建造、低碳运行、检测判定及碳抵消等关键环节,系统性地提出了性能化设计方法、围护结构热工优化、机电系统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等具体规定,并对建筑和区域的碳排放强度、降碳率等核心指标设定了分级量化限值,为行业提供了可量化、可验证的零碳实施依据。
本标准针对建筑与区域,分别建立了低碳、近零碳、零碳三个等级的碳排放控制指标。建筑方面,通过规定居住建筑的碳排放强度限值,以及公共建筑的降碳率或碳排放强度限值进行双重约束;零碳建筑在满足近零碳指标的基础上,允许通过碳抵消实现年度碳排放总量不大于零,并对不同规模的建筑设定了差异化的碳抵消比例上限。区域方面,则以区域降碳率和人均碳排放量作为核心判别依据。
本标准在建筑降碳设计章节强调了性能化设计方法,要求从气候适应性出发,优化建筑布局、体形、窗墙比及遮阳设计。对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气密性及热桥处理提出了严格的降碳措施,并规定了非透光与透光围护结构的材料选择和构造细节。同时,本标准大力推动电气化与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优先利用非化石能源供暖,并对光伏系统效率、地源热泵能效、储能系统配置及碳排放管理系统功能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区域层面,本标准要求编制低碳专项规划,统筹供冷、供热、供电、可再生能源及蓄能系统的协同设计。强调了提升电气化率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性,并对区域内交通、环卫、园林景观的降碳措施进行了规范。在运行阶段,要求建立以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估机制,通过持续的调适与智慧化管理优化系统能效,并鼓励引导建筑使用者形成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等低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