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河湖数字化引排水系统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01/T0416-2023,自2023年07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数字化引排水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总体要求、系统架构、感知层及网络层建设、数据层建设、运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湖数字化引排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本规范围绕河湖数字化引排水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出了涵盖总体要求、系统架构、感知与网络层建设、数据层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系统应以引排水数据底座为基础,综合利用物联网感知、网络传输、数据分析和数学模型等信息化手段,实现设施工况监测、水文水质动态预警及引排水调度可视化等功能。在建设层面,本规范规定了感知设备的采集功能与接入能力、政务网与互联网的逻辑隔离与安全传输机制,以及数据从预处理、入库、检查到整合修正与备份更新的标准化流程。在管理层面,本规范对人员权限与培训、运维检测制度与日志体系、工程档案与监测数据的动态更新、分级预警指标配置以及引排水调度方案库的构建均作出了具体规定,旨在保障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实用、全程安全可控。
本规范确立了由感知层、网络层、数据层和运行管理构成的四级系统架构,并强调在网络连接节点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防护设备,系统信息安全应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数据传输与交换须满足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确保系统在遭受网络攻击或数据异常时具备有效的防护与恢复能力。
本规范要求数据层建设应支持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的抽取、转换与加载,对因设备或网络问题产生的错误和遗漏数据进行修正与补传,并提供描述性、诊断性、预测性等多种数据分析工具,结合可视化表达展现数据规律与趋势,同时依据标准定期进行数据库备份,保障数据从存储到应用的全周期可靠性。
本规范明确了人员实行集中式权限管理与定期培训,运维工作须建立检测制度、策略体系及完备的日志记录,工程档案与监测数据需实施动态更新与可追溯管理。在决策调度方面,要求利用引排水数学模型和方案库建立分级调度机制,通过大数据监控大屏及可视化技术实现现场与指挥中心的实时联动,支撑管理单位的业务运行与决策分析。
该规范为杭州市河湖数字化引排水系统的规划、建设与运维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填补了地方在河湖引排水数字化协同管理领域的标准空白。该规范通过明确感知设备的数据采集标准、网络传输的安全边界以及数据层的整合分析要求,有力推动了涉水设施从分散管理向一体化智能管控转型,显著提升了城市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及水资源调度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水平。在实施层面,该规范强化了信息安全管理与系统抗风险能力,通过建立预警指标动态配置和数学模型调度方案库,使管理部门能够快速响应突发水情并优化引排水策略。此外,该规范对人员技能提升和运维流程的标准化要求,有助于培养专业的数字化水务管理队伍,为同类地区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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