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有效指导“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审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成果审查技术细则》(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全区村庄规划成果审查,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据本细则,结合地方实际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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