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由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牵头起草的卫星应用行业标准《高光谱卫星影像质量检查和评价技术规程》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高光谱卫星影像质量检查和评价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质量元素、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分五号卫星、5米光学卫星01星、5米光学卫星02星、高光谱观测卫星等高光谱卫星传感器校正影像的质量检查和评价,其他高光谱卫星传感器校正影像的质量检查和评价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规定了高光谱卫星影像质量检查和评价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质量元素、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验收等内容,适用于高分五号卫星、5米光学卫星01星/02星、高光谱观测卫星等传感器校正影像的质量管控。本规程确立了“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基本制度,即卫星地面系统单位依次执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再由数据使用接收单位实施验收,各级检查独立开展、不可省略或替代。检查围绕数据规格、几何质量、云量和辐射质量四大质量元素展开,覆盖数据一致性、平面定位精度、波段间配准精度、盲元/闪元、影像噪声、信噪比等14个检查项。在检查策略上,本规程引入波段抽样检查机制,规定从可见光近红外和短波红外谱段中按一定比例均匀选取受检波段,以受检波段的质量代表整景成果质量,兼顾检查效率与代表性。最终检查和验收阶段还需对单位成果进行质量评分与等级评定,并据此判定批成果质量。
本规程从数据规格、几何质量、云量和辐射质量四个维度构建了质量检查体系。数据规格检查关注文件命名、数据完整性和元数据质量,是后续检查的前提;几何质量检查通过不少于50个均匀分布检查点,分别测算平面定位精度和波段间配准精度;云量以云和云阴影覆盖面积占比为指标,限值宜定为60%;辐射质量则系统检查盲元/闪元、影像缺失、噪声、干涉条纹、CCD片间色差等异常现象,并对值域、相对辐射精度和信噪比等灰度特征进行量化评估。
本规程明确了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验收的责任主体与工作边界。过程检查由预处理生产作业部门对全部单位成果实施全数检查,重点筛查数据规格、几何偏差及辐射异常,不合格产品退回修改;最终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在过程检查合格基础上,对批成果全数检查并逐景评定质量等级;验收由使用接收单位以抽样方式(样本量不低于总数3%)复核,并作出批成果质量合格与否的最终判定。各阶段均需形成规范的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并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