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系指导和规范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文件,适用于市县中心城区范围外乡镇的规划编制。本指南明确了乡镇级总规作为上级规划细化落实、侧重实施性的定位,确立了底线约束、以人为本、城乡协调、突出特色、公众参与五项编制原则。在内容上,本指南系统规定了从目标定位、区域协同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综合支撑体系、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村庄规划指引等全流程技术要点,并对规划落实传导和实施保障提出要求。本指南还统一了成果构成,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及规划说明等,为编制工作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明确编制基础与总体要求
本指南规定了乡镇级总规的编制主体、程序、规划基数和基础分析方法。规划范围以乡镇行政辖区为界,涵盖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规划期限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基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确保底图底数协调一致。
构建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本指南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规划分区,并配套用途管制规则。通过优化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布局,统筹安排耕地、林草、湿地、水资源、矿产及历史文化资源等要素的保护与利用,形成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相结合的空间治理框架。
强化实施导向与成果规范
本指南强调对上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对下向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传导,提出信息化建设、动态监测和政策保障等实施机制。规划成果须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说明,文本以章节条款表述,图件和数据库按统一标准同步建设报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