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划分规范》DB13/T5704-2023,自2023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位漏斗划分的总体要求、单个漏斗划分、复合漏斗划分、漏斗图面标示、漏斗分级与命名、漏斗要素的统计与分析对比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划分。
本规范规定了河北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划分的技术方法与操作流程。河北省因长期超采地下水形成众多降落漏斗,引发地面沉降等生态地质问题,而此前国内外均无统一的漏斗划分标准。为满足漏斗科学研究与地下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的迫切需要,本规范在充分吸纳以往监测与划定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从数据准备、等值线编图到漏斗边界圈定及后续统计分析的完整技术体系。规范以地下水监测数据为依据,按含水层组分别编图,明确了单个漏斗与复合漏斗在不同比例尺下的控制点数、等值线封闭条数及面积划定要求,并统一了图面标示、规模分级与命名规则,确保划分成果科学统一、可比可追溯。
本规范强调漏斗划分必须以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为背景,基于稳定可靠的监测数据编绘地下水位等值线图。对监测站点密度、数据序列长度、插值算法选择以及编图比例尺与等水位线间隔作出了具体规定。划分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地下水流场宏观特征,并依据年末或特定水期水位值进行。站点发生较大变动时须重新划分漏斗。
本规范按水文地质边界类型分别给出了单个漏斗边界的圈定方法。以地下水分水岭为关键控制点,规定了存在单一或多个分水岭时的边界走向规则,并明确了遇到补给源区、隔水边界、图幅边界及岩溶区等特殊情形时的处理原则。复合漏斗须在单个漏斗边界外邻存在形态一致的共同封闭等水位线,其边界沿最外围等值线趋势划定,且面积统计时需合理处理区内反漏斗等地表水体。
本规范要求系统统计漏斗中心位置、埋深、面积、封闭面积、体积等关键要素,并给出了体积计算与统计表格的规范性附录。在对比分析方面,应确定一个基准年,结合开采量、引调水及气象等资料进行综合评估,现状年的对比面积与体积须采用基准年边界数值圈定,以保证同精度条件下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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