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高精度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DB13/T5721-2023,自2023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高精度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要求、联网要求、软件要求、功能要求、设计要求、安装要求、使用与维护要求、资料存档及备件。本文件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本规范规定了河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高精度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准则,适用于除煤共生、伴生矿山外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本规范在AQ 2032等现有标准基础上,针对高精度定位能力提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即最大静态定位误差不大于0.3米、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不大于7.3米。本规范从系统的基本要求、联网、软件、功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及资料存档等方面作出全面约束,旨在通过构建可靠、实时、精准的人员位置感知体系,确保对井下各区域作业人员的准确掌握。
本规范要求所有适用矿山宜装备本系统,系统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支持联网功能,须实现与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政府端的对接,实时上传数据。同时,系统应支持远程浏览器异地登录,便于跨地域访问和管理。
本规范细化了系统应具备的人员监测、显示、查询、报警及轨迹回放等功能,并明确了分站有效识别距离不小于200米、单分站并发识别数不小于100个、系统巡检周期不大于5秒等技术参数。此外,要求采用双机热备份保障连续运行,识别卡须包含持卡人详细身份信息,并具备紧急呼救功能。
本规范对分站安装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出入井口的双分站配置、中段、分段及巷道分岔口的布设原则。设备防护等级上,识别卡不得低于IP65,分站不得低于IP54,并针对水文地质复杂或有冲击危险的区域提出了更高的抗冲击、抗震动及防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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