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 第4部分:运营管理》DB61/T1656.4-2023,自2023年04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总体要求、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及服务、车辆基地管理、车辆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智轨系统的运营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与各项技术管理准则。本规范以安全、有序、高效运营为核心目标,明确了运营单位在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车辆及设备设施维护、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应遵循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本规范要求运营单位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确保车辆、设备及土建设施状态良好,并针对正常、非正常及应急情况分别制定行车组织方案。在客运服务方面,本规范强调提供安全、准点、便捷、舒适的服务,并设定了列车正点率、运行图兑现率及乘客投诉率等量化考核指标。
本规范确立了行车组织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原则,详细规定了正常、非正常及应急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方案,包括交叉路口通行、人工驾驶模式及车辆基地行车作业流程。在客运组织方面,本规范要求运营单位编制客运组织方案,完善导向标识与广播信息发布,提供问询与售检票服务,并建立投诉监督机制,对乘客投诉须在24小时内处理、7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同时明确了客运服务的年度统计指标。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电扶梯及站台门等关键系统的运行维护要求,强调设备设施须保持良好状态,并设定了列车退出正线故障率、信号系统故障率等年度运营指标。在人员管理方面,本规范要求车辆驾驶员、调度员等关键岗位人员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与心理测试,并明确了各类岗位的培训、考核与技能要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