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防需要技术规范》DB43/T2624-2023,自2023年08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总则和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建筑、结构、通风、给水排水、电气、平战转换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除轨道交通工程外新建、改(扩)建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地下隧道、公共管沟等以自身防护为主的地下空间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确立了湖南省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技术准则,系统规定了除轨道交通工程外新建、改(扩)建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的设计要求。本规范围绕建筑、结构、通风、给水排水、电气及平战转换六大专业领域,对防护单元划分、出入口设置、孔口防护、结构荷载取值、战时通风与给排水标准、电力负荷分级及临战转换时限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指标与构造措施,旨在确保地下空间平时高效利用的同时,提供可靠的战时人员掩蔽、物资储存及车辆掩蔽功能。
本规范明确兼顾人防工程分为紧急人员掩蔽工程、紧急物资库和紧急汽车库等类型,规定紧急人员掩蔽工程隔绝防护时间不应小于3小时,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每防护单元掩蔽人数不超过4000人。各防护单元应自成系统,单元之间设置连通口,并严格控制防护密闭门、防倒塌棚架等关键构件须在平时一次安装到位,不允许临战转换,以保障战时快速启用。
本规范要求结构设计采用等效静荷载法,可承受常规武器与核武器爆炸动荷载,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战时通风系统利用平时风道,紧急人员掩蔽工程新风量不小于每人每小时3立方米,并须设置二氧化碳监测装置;给排水系统要求预贮饮用水并采取隔绝防护期不向外部排水的措施;电气系统实行三级负荷分级,一级负荷须有两个独立电源,且内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低于隔绝防护时间。
本规范强调平战转换须与工程设计、施工同步进行,转换时限按早期30天、临战15天、紧急3天划分。规范强制要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战时出入口防护门、通风口防护设施等必须在施工时一次完成,严禁在顶板开设需临战封堵的采光井等孔洞,最大限度减少临战转换工作量,确保工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战功能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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