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建设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人群能够安全使用无障碍设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福建省《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BJ/T13-423-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设计。无障碍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
2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
3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
4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本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贯彻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针,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人群能够安全、便利地使用各类市政和建筑工程设施。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与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涵盖无障碍通行、服务及信息设施三大板块,系统性地规定了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公共卫生间、低位服务设施及信息标识等的设计标准与技术参数。本细则强调设施的安全性、系统性和有效衔接性,要求地面坚固防滑、空间尺度满足轮椅回转需求、抓杆扶手稳固易用,并兼顾经济、绿色与美观原则,为全省无障碍环境的规范化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无障碍通行设施的整体要求
本细则对无障碍通行路线做出全面规定,要求城市道路、广场、绿地及建筑内外部之间形成连续贯通的通行流线。具体对轮椅坡道的坡度、宽度和休息平台尺寸,无障碍出入口的识别性与门前空间,门的通行净宽、开启力度和防撞提示,以及无障碍电梯的轿厢规格、呼叫按钮和运行显示装置等均提出量化指标。同时,本细则明确了缘石坡道与盲道的铺设要求,确保视觉障碍者能够通过触觉与脚感安全行走和辨别方向。
无障碍服务设施的设计要点
本细则针对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厕所、公共浴室、无障碍客房及住房等服务设施做出详细规定。重点明确了无障碍坐便器、小便器、洗手盆、淋浴间和盆浴间的安全抓杆配置、空间尺寸及救助呼叫装置安装要求,确保乘轮椅者能够方便接近和使用。同时规定了低位服务设施的台面高度与容膝空间,以及轮椅席位的尺寸和陪护席位配置,保障各类人群在公共服务场所获得平等的使用体验。
无障碍信息设施的设置原则
本细则要求无障碍标识系统纳入整体环境标志设计,并连续清晰地指明设施位置与方向。规定在需要安全警示处应同时提供视觉与听觉标志,在语音信息密集场所应辅以文字信息,在视觉信息服务中应提供听觉辅助。此外,对网络通信设备、个人自助终端和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设置提出具体要求,以满足不同障碍类型人群的信息获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