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DB51/T3055-2023,自2023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的必备条件、保障条件、业务建设、公众满意度、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实践、示范表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设置在四川省辖区内的乡(民族乡)、镇、街道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评估定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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