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落实选址选线要求和结果,统筹规划选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要求,加强多方案比选,在满足功能需求、技术安全和合理投资的前提下,促进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家重要矿产保护区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多项论证合并办理,提升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特制定《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3〕473号。
本指南适用范围: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交通、能源、利之外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参照执行。
附件:
1.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成果要求
2.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文本大纲
3.专章图件名称及主要表达内容
4.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