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与提高既有住宅的适老化水平,指导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建设,使既有住宅的环境、空间、设施等方面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与行动特点相适应,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制定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BJ_T13-421-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既有住宅(包括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技术标准针对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系统规定了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标准的编制旨在改善和提升既有住宅的适老化水平,使住宅的环境、空间和设施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及行动特点相适应,满足居家养老的实际需求。
本标准对室外场地和公共空间提出了细致要求。场地设计强调人车分流、无障碍通道贯通小区出入口与老年人活动场地,并对道路坡度、宽度及井盖孔洞作出限制。公共空间方面,要求消除出入口高差,规范台阶与坡道尺寸,并在门厅、公用走廊及楼梯间设置连续扶手。同时,标准明确既有住宅小区应配置或改造养老服务用房,以满足老年人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和文化娱乐的需求,其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米。
套内空间的改造针对自理老人和乘轮椅老人的不同需求,对入户过渡空间、卧室、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通行净宽、轮椅回转空间和设备安装高度进行了量化规定。例如,厨房操作台需预留容膝空间,卫生间需采用外开门并设置安全扶手。在物理环境方面,本标准对居室的噪声限值、采光标准、通风开口面积以及热环境与外遮阳措施提出了具体指标,并对室内装修材料的环保等级和空气污染物浓度作出了严格限定。
本标准涵盖给排水、暖通、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的适老化要求。规定卫生器具供水压力需采取减压措施,热水系统应防烫伤并缩短出热水时间,电气系统需装设漏电保护并采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开关。智能化系统强调在卧室和卫生间设置紧急呼叫按钮,并配置智能网关实现报警信号反馈。结构设计上,本标准强制要求改造前须对既有住宅进行检测鉴定与安全性评估,改造后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既有住宅的后续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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