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辽宁省农村住宅冬季清洁供暖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促进清洁供暖技术的安全和高效应用,制定辽宁省《农村住宅清洁供暖技术规程》DB21/T3714-2023,自2023年05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住宅建筑中使用清洁供暖系统的工程,以及在既有建筑上改造或增设清洁供暖系统的工程。本规程清洁供暖技术面向农村住宅供暖,包括太阳能供暖、生物质能供暖、空气源热泵供暖、地热能供暖、燃气供暖、电热供暖和多能互补供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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