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22/T3465-2023,自2023年05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换电站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防火、设施器材、通风与排烟、电气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电动汽车换电站的消防安全。
本规范围绕民用电动汽车换电站的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规定了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防火、设施器材、通风排烟、电气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规范立足换电站电池集中存储与充电的火灾风险特征,从源头防控、主动灭火、应急疏散等维度构建了多层级防护体系,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换电站,旨在为设计、施工和运维各方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从源头上提升换电站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本规范对换电站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换电站宜独立设置,确需与加油加气加氢站合建时,应设在辅助服务区内且避开下风侧,同时严禁设在民用建筑内或有剧烈振动、地势低洼等不利场所。在总平面布置上,本规范强调应设置环形或沿长边的消防车道,入口处须设防撞设施,并确保人员安全撤离通道畅通。建筑防火方面,站内建筑物构件和室内装修均须采用不燃材料,发热及功率部件之间须用A级阻燃隔热材料隔离,有人员值守的空间须进行完整防火分隔与封堵。
本规范要求换电站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电仓等核心区域需同时布置感烟、感温探测器,并配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联动通风。在灭火系统上,应根据电池类型选配预制式或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将充电仓和电池维修间全面纳入保护范围,同时宜增设细水雾灭火系统,每组电池箱宜单独保护。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灭火器按严重危险级配置、每个站配备不少于2块灭火毯等器材要求,构建了火灾探测、报警联动、自动灭火与人工扑救相结合的立体消防体系。
本规范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其配电线路末端须设自动切换装置,充电回路应设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充电仓和电池维修间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严禁装设普通开关和插座。在管理层面,本规范要求运维单位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将设备区划为一级动火区并严禁违规动火;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功能测试,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运维人员熟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与自救逃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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