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规范》DB22/T3683-2024,2025年02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监督与改进、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乡镇社区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机构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监督与改进、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城市社区为载体,将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资源嵌入社区,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涵盖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多元化的机构养老与居家上门服务。本规范对服务机构的资质、人员配备、选址场所、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底线,并详细列出了起居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生活照料服务的操作依据与标准,同时将健康管理、文化娱乐、适老化改造及转介服务纳入规范框架,形成了从接待评估到方案制定、协议签订、服务实施与确认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并配套了服务监督、投诉处理与档案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适用于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乡镇社区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要求服务机构须具备合法资质并备案,建立健全涵盖人员、服务、合同、安全、应急等维度的管理机制。在人员配置上,宜配备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心理咨询人员等专业人员,各类人员均需持证或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考核。选址强调临近老年人集聚区域、交通便利且远离风险源,服务场所应独立固定,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建筑设计须满足适老化及无障碍标准。
本规范的服务内容覆盖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文化娱乐、适老化改造及转介服务等七大板块。生活照料细分至起居、助餐、助浴、助医、助急等具体项目,并对上门送餐、洗涤、居室清洁等环节的材质与质量引用专项标准进行规范。健康管理涵盖信息采集、监测、咨询与慢病干预。服务流程从接待咨询开始,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后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再实施服务并进行确认反馈,形成了“评估—方案—协议—服务—确认”的闭环。服务监督则通过日常检查、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价实现持续改进,投诉处理与档案管理均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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