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规范》DB22/T3683-2024,2025年02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监督与改进、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乡镇社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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