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制定《浙江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本标准规定了村庄规划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学基础、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属性值代码等。本标准适用于重新编制、适时调整、通则管理的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浙江省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学基础、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及属性值代码等核心要求。本规范适用于重新编制、适时调整及通则管理的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通过统一空间要素与非空间要素的组织管理方式,确保数据库在坐标系、高程基准、投影分带等方面具备一致性。本规范将数据库内容划分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要素两大类,并对图层命名、几何特征、属性表结构及数据交换文件格式作出了系统性约定,为全省村庄规划数据的集成、交换与共享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数据库内容明确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要素,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进行分类编码,并统一规定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及“高斯-克吕格投影”作为数学基础,确保全省村庄规划数据的空间定位精准一致。
本规范采用分层方法组织管理空间要素,详细定义了各级行政区、基期现状用地、各类控制线、规划用途分区、用地分类及各类配套设施点线面图层的数据结构。同时,本规范也规定了规划文档、指标传导表、用地结构调整表、各类项目清单等非空间要素的属性数据结构,实现了空间信息与非空间信息的协同管理。
本规范明确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数据拼接和交换的命名规则,交换内容与格式依据《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执行,并对矢量数据交换文件的文件头、几何数据、注记等给出了具体缺省值规定。矢量数据元数据依据《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进行描述,以保障数据交换的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