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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