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DB11/T2077-2023,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结构、设备设施、自动化、通信接入网、继电保护、数字化的技术要求,以及分布式电源、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及拓展区范围内10kV及以下配电网所有新建和改建电力工程。
本规范是专门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型电力系统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制定的地方标准,涵盖范围包括核心区及拓展区所有新建和改建电力工程。本规范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控、智能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为目标,从网架结构、设备选型、自动化水平、通信接入、继电保护、数字化建设等多个维度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并明确了分布式电源、电化学储能、电力用户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的基本规则。本规范强调配电网应具备坚强的网架结构、科学的容量裕度和灵活的负荷转供能力,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全面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支撑城市副中心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本规范构建了完整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在总体要求上强调配电网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增强分布式电源和多样化负荷的接纳能力,推动多能互补。供电区域划分为A+和A两类,A+类区域供电可靠率目标达到99.999%以上,并需满足“N-1-1”安全准则。设备选型遵循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原则,开关站、配电室等关键设施明确要求设在地面一层及以上,高于防涝用地高程,并预留应急电源接入装置。配电网结构方面,A+类区域电缆网以双环网和网格式为主,架空线路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方式,变电站间负荷转供能力应达到100%。
本规范对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及充换电设施的接入作出了详细规定。分布式电源遵循应接尽接原则,8kW及以下可接入220V,400kW至6000kW接入10kV电压等级,并明确了直流接入与交流接入的适用场景。针对台区光伏接入可能引发的电压越限、过载等问题,本规范提出了基于柔性互联装置的台区互联方案。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需进行短路容量校核,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交流额定值的0.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要求新建交流充电桩全部具备功率可调功能,并引导有序充电,避免高峰负荷叠加。
本规范提出建设能源运营平台,实现配电网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和数据共享。公共配电网运行数据、分布式电源及储能设施数据、电力用户用能信息均应统一接入该平台,数据类型涵盖电类、非电类和碳类数据。配电自动化以“三遥”终端为主,A+和A类区域采用集中型或智能分布式馈线自动化模式。同时,本规范要求重要电力用户和具备条件的普通用户配电室实现智能化运维,依托实时监测数据和智能分析技术,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维模式。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