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做到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先进性,确保工程质量、控制风险和保护环境,制定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22/T5135-2023,自2023年04月04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本规范针对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明确了从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到详细勘察的全过程技术要求与管理规定。本规范以长春市为依托背景,建立了涵盖地下工程(明挖、矿山、盾构法)、高架工程、路基涵洞及场站基地等不同工法的分类勘察体系,详细规定了各阶段勘探点布置、取样测试、水文地质试验等方法要求,并提供了岩土参数统计分析与评价的完整框架。本规范还专门列出了长春市及吉林市的标准地层划分方案,附有风化岩抗剪强度经验值、桩侧土水平抗力系数比例系数经验曲线等区域性参数图表,为设计施工提供符合本地实际的地质依据。
本规范将勘察工作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各阶段目标递进、内容衔接。可行性研究阶段以搜集既有资料和地质测绘为主,重点评价线路方案的地质条件与场地稳定性;初步勘察阶段应针对线路敷设形式与结构方案,初步查明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岩土治理与风险控制的初步建议;详细勘察阶段则要求对不同工法下的地基、围岩及边坡稳定性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并提出针对性工程措施建议。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不同施工方法,本规范在勘察要求上作出了明确区分。明挖法重点分析基底隆起、基坑突涌及围护结构稳定性;矿山法侧重围岩分级、涌水突泥预测及超前支护建议;盾构法则突出软硬不均地层、障碍物探测及地层损失评估。高架工程须查明桩基持力层分布与稳定性,提供承载力计算参数并评价成桩可行性;路基与涵洞工程则需分段评价边坡稳定性及地基处理方案,确保各工法条件下的地质风险可控。
本规范紧密结合吉林省地质特点,在附录中系统划分了长春市与吉林市的地层系统,按地质年代与成因类型进行主层及亚层编号。同时提供了基于省内多条轨道交通工程经验统计的风化岩参数图表,包括泥岩、砂岩、花岗岩的风化程度定量划分指标以及抗剪强度、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等建议值,为本地区勘察工作的标准化与参数选取提供了统一依据。
本规范强调勘察工作应贯穿地质风险识别、分析与管控的全过程。要求在岩土工程评价基础上,结合工法与周边环境条件,对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出现的地质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施工过程中须对岩土条件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检验与验证,当实际揭露情况与勘察成果存在较大差异时,应及时开展补充勘察,以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并持续优化设计方案。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