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09-30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
  2. 2021-11-27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1.11.27-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pdf

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但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督察执法情况看,一些地方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绿、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发布《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通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提出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进行统筹管理,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用途

通知明确指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用于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种植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和水产养殖设施。

强化一般耕地用途监管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但不得擅自挖湖造景、种树建绿化带或违规流转为林地、园地等。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第1页
第 1 页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