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DB43/T2269-2021,自2022年03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包含了规划美、产业美、环境美、风尚美、治理美和生活美等“六美”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单个行政村或多个自然村共同构成的自然地理单元美丽乡村建设。
湖南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DB43/T 2269-2021)立足湖南“三高四新”战略与高质量发展需求,以系统性思维构建了涵盖规划美、产业美、环境美、风尚美、治理美、生活美的“六美”建设框架。该标准全面遵循国家相关指南原则,注重普适性与先进性、指导性与操作性、保基本与促提升的有机结合,旨在将新时代湖南农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富饶、美丽、幸福新乡村。全文从总则出发,分别对科学规划、产业提质、生态保护、乡风文明、组织治理及民生保障等维度提出了具体、量化的实施要求,为单个或多个连片行政村提供了清晰的建设指引。
强调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产业方面,聚焦绿色高效农业与特色资源开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并借力互联网与品牌打造提升经营效益。
要求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空气、水体、土壤质量全面达标,并系统整治路桥交通、水电网络及村容村貌,实现污染防治全闭环。同时,以安居乐业为基础,明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的高覆盖目标,确保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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