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和福建省部署要求,编制完成《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版。
本规划是对清流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指导城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要求,对清流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规划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规划内容涵盖规划总则、目标策略、总体格局、品质生活、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六大板块,旨在统筹各类资源与要素配置,积极融入福建两大协同发展区,使清流县成为全面展示三明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
明确将清流建设为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国重要的氟新材料产业高地、福建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三明特色农业与生态康养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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