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土地质量评价技术要求》DZ/T0435-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矿区土地质量评价的目标、原则和要求,设计书编审,样点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处理与样品分析,评价指标筛选,矿区土地质量评价方法,数据处理,成果编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在产及闭坑(停产)的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的固体矿山的土地质量的风险评价。
《矿区土地质量评价技术要求》DZ/T 0435-2023 是一项针对矿区土地质量评价的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在产及闭坑(停产)的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的固体矿山。该标准规定了矿区土地质量评价的任务、流程、内容与设计编审、采样点布设、样品采集与加工、样品处理与分析、评价方法、报告编制及提交等具体技术要求。文件明确了矿区土地质量评价的范围、对象和工作流程,并对土壤、大气干湿沉降物、灌溉水、农作物等样品的采集、布点、分析与质量控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科学量化矿区土地质量风险,为矿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依据。
明确以矿区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为主,结合大气、灌溉水和农作物安全性等调查,科学量化分级土地质量风险。
分析地质背景、土地利用方式及其他人类活动对土地质量风险的影响。
包括土壤养分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和农作物安全性等多方面的评价。
规定了评价单元划分、指标筛选与确定、风险等级划分及综合等级评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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