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验收规程》DB6501/T041-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以及渗滞类设施、集蓄类设施、调蓄类设施、截污净化类设施、转输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房屋建筑类、园林绿化类、城市道路及其他附属类、水务类等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渗、滞、蓄、净、用、排”设施的施工和验收。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