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3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根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央编办关于修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文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并做好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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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9.13-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pdf
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旨在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并确保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则负责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同时,提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登记信息与合同信息一致,保障农民权益。此外,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依法明确部门职责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颁证,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两部门需强化协同,确保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合同一致。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需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在线或数据拷贝等方式实现登记信息与合同信息的同步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规范登记颁证流程
对于延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需依据合同进行登记,并确保证书内容与原证一致,避免重复办理。
完善信息系统功能
农业农村部门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系统,自然资源部门则需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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