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DB3502/T101-2023,自2023年01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指标体系、数据获取与质量保证、评价方法以及结果运用。本文件适用于评估地区生态文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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