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编制《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油田工程、气田工程、长距离输送油气管道、天然气储存工程站场的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建设用地的陆上油气田、长输油气管道、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新建站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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