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5.03.04-《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报批稿).pdf

本文件规定了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的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中的森林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对于集体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参照本文件开展。涉及资产清查的“森林资源”包括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林地资源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林木资源包括: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本规程规定了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的技术路径、程序与要求,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查体系,综合运用国土调查、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等成果,全面查清全民所有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的实物量,核算其经济价值,理清使用权状况,明确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最终构建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和履职主体图层的资产“一张图”。本规程适用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中的森林资源资产清查,集体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可参照执行。清查工作遵循统一基准时点,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单位,通过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核算、使用权状况清查、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清查、数据库建设与成果汇交等主要环节,服务于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

实物量清查与核算价格形成机制

本规程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专项调查监测数据,按照所有权权属确定清查范围,以子图斑为清查单元提取地类、面积、林种、优势树种等实物属性信息。在经济价值核算方面,依据林地基准地价成果补充价格信号,统一核算价格内涵,涵盖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设定林地权利年期为70年,并通过基准地价修正法、林地流转价修正法、收益还原法或林地期望价法形成与清查时点相衔接的核算价格。基准地价未公布地区则通过划分均质区域、采集样点县价格信号、测算均质区域平均价并利用调整系数修正至县域,最终核算出林地和林木的经济价值总量。

权属状况与履职主体清查

本规程要求依据确权登记成果或不动产登记成果,清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的权利人、类型、配置方式、期限及流转情况等属性信息。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级自然资源清单,明确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的层级和具体履职部门,可采用匹配使用权类型与清单范围或由履职部门提供宗地清单比对坐落两种路径实现履职主体空间化,从而理清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管理格局。

《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报批稿)第1页
第 1 页
《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报批稿)第2页
第 2 页
《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报批稿)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3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