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牧区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规范》DB63/T2055-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牧区户用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中的有关技术。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指导服务农牧民和第三方处理(服务)机构开展户用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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