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要求》DB11/T2037-2022,自2023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的一般要求、应用场景、设计输入、系统设计、设计验证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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