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的系统构成、总体要求、舒适度要求、主要部件要求、控制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空调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征求意见稿)是一部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系统的国家标准草案,旨在规范空调系统的构成、总体要求、舒适度指标、主要部件要求、控制功能以及试验与检验规则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60km/h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空调系统设计和应用,内容涵盖了从系统构成、性能参数到测试方法等多个方面,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空调系统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规范依据。标准中详细规定了空调机组、风道、控制单元等关键部件的技术要求,同时明确了空调系统在不同工况下的运行模式及性能指标,确保乘客在各种环境条件下都能获得良好的乘坐体验。
空调系统由空调机组、废排装置、风道、控制单元、电取暖器及其他部件构成。
空调机组按结构可分为单元式和分体式;按功能可分为电热型和热泵型。
车内舒适区域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和空气流速应符合相关标准,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PMV)取值范围应为 -1~1。
空调系统应满足特定的温度、湿度、风速等舒适度参数,确保乘客在不同环境下有良好的舒适体验。
空调系统应采用微机控制,并具有列车网络通讯功能。
控制功能包括预冷、预热、制冷、制热、通风、紧急通风、风阀控制和减载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