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有:总则、“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回顾、规划概述、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回顾性评价、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求、公众参与等内容。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了规划的可行性,旨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报告书详细回顾了“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通过对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现状、资源利用情况等方面的调查与评估,明确了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并提出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生态友好的新格局,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规划》依据成矿地质条件、资源分布特点及生态保护需求,构建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区域格局,重点布局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推动资源集中、集聚、集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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