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 污水治理管理规范》DB61/T1273-2019,自2019年10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污水治理管理的污水管网、污水收集、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的治理。
陕西省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 污水治理管理规范》DB61/T 1273-2019,为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提供了系统性指导。该标准涵盖污水管网、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行政村、自然村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治理。标准明确要求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排水系统,并结合当地经济条件、卫生设施水平等因素确定污水排放量与水质。同时,针对不同规模和位置的村庄提出了相应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如集中式、分散式处理等,并对污泥处理、污水排放等环节制定了具体规范。附录中还提供了适用的治理模式、处理工艺和技术清单,为农村污水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操作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包括污水管网建设、收集方式、处理工艺选择、污泥处置等核心内容。
根据村庄具体情况,可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并参考附录中的处理工艺进行实施。
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方式,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与维护的重要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保障出水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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