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DB37/T3469.1-2018,自2019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施配套要求、分类类别及标志、分类投放及收运、分类处理、长效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处理。
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生活垃圾》DB37/T 3469.1-2018 是一项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处理技术标准,涵盖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施配套、分类类别及标志、分类投放及收运、分类处理、长效管理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农村生活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明确提出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目标,并规定了不同垃圾类型的处理方式和技术要求,同时强调了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的流程规范及长效管理机制。
标准详细规定了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包括堆肥、厌氧发酵、焚烧、填埋等,确保各类垃圾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置。
标准提出建立责任制度、检查考核机制、第三方服务模式以及宣传教育体系,以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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