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1/T1836-2019,自2019年09月17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验收层次的划分,验收的组织和程序,检验项目。本标准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1/T 1836-2019是一项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地方标准。该标准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验收层次划分、验收组织和程序,以及检验项目等关键内容。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验收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安全环保标准。标准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涵盖了从单位工程到检验批的多层级验收要求,并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标准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包括危岩体清除、削坡、挡墙、抗滑桩、锚杆(索)、喷射混凝土护坡、格构护坡、防护网、生态袋护坡、排水渠、蓄水池、拦挡坝、肋槛、地裂缝填充、废弃建筑物拆除、地形整平、道路、绿化及监测点建设等主要项目。
标准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四个层次,明确了各层级的验收要求和责任主体,为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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