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绿化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DB4403/T174-2021,自2021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绿化垃圾收集暂存、运输、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污染控制和安全防护要求,以及运营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绿化垃圾的回收及综合利用。
《绿化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DB4403/T 174-2021是深圳市针对城市绿化垃圾的收集、暂存、运输及综合利用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体系。该规范涵盖了绿化垃圾的范围、术语定义、收集与暂存要求、运输方式、综合利用技术以及污染控制和安全防护等内容,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绿化垃圾处理工作。文件明确了不同场景下绿化垃圾的处理流程,如公园、道路附属绿地、住宅区等,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技术指标和操作规范,以确保绿化垃圾的有效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同时,规范还强调了对绿化垃圾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保障作业安全。
本规范明确了绿化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的基本原则,要求根据不同绿地类型设置相应的暂存点,并配备合适的运输车辆和设施设备。
根据不同的绿地类型,如公园、道路附属绿地、住宅区等,制定了具体的暂存点布置和管理要求,确保绿化垃圾及时清运并避免污染环境。
规范中提到应采用环保型车辆运输绿化垃圾,并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撒漏措施,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与卫生。
鼓励将绿化垃圾转化为有机覆盖物、堆肥产品、生物质燃料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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