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41号),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分类的分类原则、方法与属性。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建设环节,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研发、制造、流通、使用和维修保养各环节。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征求意见稿)是为规范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而制定的国家标准,旨在统一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分类体系。文件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分类原则、方法与属性,适用于规划、建设、管理及产品研发等环节。内容涵盖系统制式、服务层次、运输能力和走行形式四个主要分类维度,并对各类系统的适用范围和技术特征进行了详细说明。
文件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分类应具有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分类标准科学合理、便于实施。
分类依据系统制式、服务层次、运输能力和走行形式进行划分,提供了不同类别系统的具体适用范围和特征描述。
该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包括规划、建设、运营及设备制造等,具有广泛的行业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