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道测量规范》GB12327-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替代GB 12327—1998,规定海道测量的基本内容、测量方法、精度指标与技术要求,适用于我国各种比例尺海道测量活动,覆盖控制测量、水深测量、扫海测量、水文观测、底质探测与海岸地形测量全过程。相较旧版,新增术语定义、GNSS控制测量、无验潮水深测量和机载激光测深等技术内容,将水深测量划分为一等至五等,并删除三角测量、圆—圆定位等过时要求。
测量基准与精度框架
平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动。水深点平面位置极限误差按测量等级从±1 m至±20 m不等,深度测量极限误差按水深区间分级控制。水深测量分五等:一等要求海底覆盖率不低于200%、探测边长大于0.5 m的立方体;二等覆盖率不低于100%、探测1 m立方体;三等采用全覆盖扫海、测点间距不大于图上1.2 cm;四等、五等分别对应测点间距1.3 cm和1.5 cm。测图比例尺从港池航道不小于1:5000到200海里以外1:500000分级选取。
控制测量与水位控制
平面控制以GNSS测量和导线测量布设海控一、二级点及测图点,规范详细规定选点、埋石、水平角与距离观测、概算与平差要求。高程控制采用几何水准、三角高程及跨海传递方法,海控点高程中误差不超过±0.1 m。水位控制按长期、短期、临时验潮站分级要求同步观测时长,长期站平均海面确定精度优于5 cm,深度基准面优于10 cm;短期和临时站分别优于10 cm和15 cm。水位改正须先计算验潮站有效控制范围,超过单站控制时采用双站或多站改正模式。
水深测量与扫海
水深测量涵盖单波束、多波束、机载激光测深及测深杆等方法,测深设备须按规定检定、安装校准,深度改正由仪器差、声速改正、吃水改正和水位改正的代数和确定。GNSS无验潮测量须建立参考椭球面与深度基准面的垂直基准转换关系,测高精度优于0.1 m。扫海测量新增三维成像声呐、合成孔径声呐、海洋磁力仪等方法,对码头前沿、港池、锚地及重要航道实施全覆盖扫测,航行障碍物须准确测定位置、最浅深度、延伸范围和性质。
成果管理与质量检查
水深数据处理包括姿态改正、声速改正、水位改正和抽稀,抽稀遵循“舍深取浅”原则,等深线勾绘执行“扩浅缩深”要求。海岸地形测量覆盖海岸线测定、干出滩测量及修测接边,海岸线位置最大误差不大于图上0.6 mm。质量检查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主检线比对超限点数不超过总比对点数的10%,相邻图幅拼接深度差值超限点数不大于总比对数的10%。项目完成后须编写技术总结,按控制测量、水深测量、海岸地形测量分类整理上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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